2025年鞍钢矿业能源管控中心大矿LNG气化站、大球锅炉房、大矿锅炉房安全现状评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鞍钢矿业能源管控中心大矿LNG气化站、大球锅炉房、大矿锅炉房安全现状评价(AGGYJTFGXHD250617218001)采购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能源管控中心安全管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2025年鞍钢矿业能源管控中心大矿LNG气化站、大球锅炉房、大矿锅炉房安全现状评价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气化站或燃气或燃煤锅炉安全现状评价服务业绩合同至少1份(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服务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企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采选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 (4)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5人,提供对应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半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社保缴费证明。以上证书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7日13时30分至2025年06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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