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 (贸易、物流板块)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7-15 15:41:15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8004000-JC-2025-0016
采购单位: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18 15: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9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7-18 17: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7-19 15: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4000-JC-2025-0016)
标书费收款账户://
保证金: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4000-JC-2025-0016)
保证金收款账户://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贸易、物流板块) | 商务及鉴证咨询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天津建材集团本部 |
收货地址: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体育中心街道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
┃详情描述
第一章 邀请函 一、项目概括 (一)采购单位: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度,不含采购需求常规服务的第7项,该委托事项(如有)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价格并签订合同。服务期2年,合计20万元。 (三)服务单位: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天津建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金隅天建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四)服务周期:本次选聘服务期限为二年度,按年度签署合同。各服务单位首期合同的服务起始日不同,终止日一致,根据响应人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据实付款。每年度合同结束后,采购人及服务单位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提供本合同期内工作报告,并对中选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续签下一期合同;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用统采分签方式,各服务单位各自承担费用并开具发票(承担费用的比例由采购人根据内部规定自主决定)。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采购需求 (一)需求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的需求单位有4家。分别是: 1.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55%股权),主营业务涵盖土地房产开发与经营、建材及相关产品贸易与物流等。 2、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正式成立,为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以贸易业务为主业,深度涉足建筑材料及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及国内贸易代理等。 3、天津建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为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有煤炭类、矿石类、砂石及木材等建材类、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贸易,同时为企业自身及需求客户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4、金隅天建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正式成立,公司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221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201-18。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天津建材集团全额注资,持有100%股权。经营范围主要为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常规服务: 在服务期内,常年法律顾问为各企业提供常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就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根据需要参加有关专题会议及参与项目谈判; 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或发表律师声明; 3、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4、草拟、审查、修改重要合同、规章制度、对外发出的书面法律函件和其他法律文书; 5、提供公司设立、吸收合并、分立、破产、投资并购、融资发债等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6、每年按照板块内企业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合规专业知识培训; 7、在限定案件数量或涉案金额额度范围内提供免费的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如有),超出限定数量或金额外的部分,按照《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给予相应的折扣优惠。 8、根据需求,定期安排顾问律师前往企业现场驻点办公。 9、企业安排的其他法律合规工作。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各企业个性要求 除上述常规法律服务外,上述4家企业对常年法律顾问还存在如下需求(或解释性说明相关要求): 1、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根据需求,为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合作方企业风险排查服务,书面报告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2)根据需求,协助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法治合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1)年均协助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审核重要合同、规章制度、招投标事项文件、对外发出的书面法律函件和其他法律文书约200份左右,且意见结果反馈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 (2)年均为企业进行拟合作客商信用风险评估、上下游关联性评估等重要事前风险评估约400项左右,并应根据评估情况出具相应评估报告。同时报告出具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 (3)年均为企业出具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催款函、参加公司有关专题会议及项目谈判等法律工作约60项,且响应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4)年均为企业协助进行现场走访、风险实地调研、配合现场协商谈判等出差工作约50次,且出差响应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 (5)月均到企业办公地现场驻点办公不少于一天,且配合参与公司有关贸易业务的各项检查,提供法律意见或优化改进指导建议。 (6)年均配合企业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次二十小时。 3、天津建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合同起草与审核:公司经营涉及的业务、日常运营等涉及的重大协议文件起草、审核与修改。预估重大合同审核份数100份/年,起草合同≤48小时;审核与修改≤24小时。 (2)客户风险排查:对公司拟合作客户进行全面风险调查,分析与其合作风险,并出具风险排查报告。预估出具风险排查报告70份/年,响应时间要求≤24小时。 (3)为企业经营重大事项、重要制度修改、上报集团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参加公司有关专题会议及项目谈判。预计工作事项约40项/年,要求响应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4)法律培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5)企业涉及国际贸易,需要法律顾问具备有进出口贸易相关专业法律及其他知识。 4、金隅天建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合同起草与审核:公司经营涉及的业务、日常运营等协议文件起草、审核与修改。预估合同审核份数100份/年,起草合同≤48小时;审核与修改≤24小时。 (2)客户风险排查:对公司拟合作客户进行全面风险调查,分析与其合作风险,并出具风险排查报告。预估出具风险排查报告100份/年,响应时间要求≤24小时。 (3)根据公司需求,法律顾问不定期到公司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处理法律事务,进行现场答疑,每月不少于1次。 (4)参与公司重要业务商务谈判或新业务现场考察,需不定期出差,每年不少于8次。 (5)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每年为公司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及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时间≥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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