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凿岩台车(八)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SDHD-2025-443 | ||
2025-08-30 | 2025-09-04 |
(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凿岩台车(八)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SDHD-2025-443
项目所在地区: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凿岩台车(八)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凿岩台车(八)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凿岩台车,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结构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热门信息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③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选择刑事案件,在案由中选择行贿罪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特殊资质
符合最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满足《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
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 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30日00:00--2025年9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注册登录 山东黄金供应链管理系统招标采购平台 (https://scm.sd-gold.com/ierp/login.html)(从山东黄金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应用→投标管理,进入招标采购平台,在我要报名页面)报名本项目,并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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