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20m及-680m中段开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20m及-680m中段开拓工程 招标人为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20m及-680m中段开拓工程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2847
建设单位: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
2.1 项目概况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矿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桐岭镇湾龙村。本项目为盘龙铅锌矿-620m及-680m中段开拓工程。矿山目前主要开采铅锌矿,铅锌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3000t/d采选扩产改造工程设计开拓系统采用主、副井和多级斜井联合开拓;6000t/d采选扩产改造工程设计开拓系统为主、副井和辅助斜坡道联合开拓,采用空场嗣后充填法进行采矿。
2.2 招标范围2.2.1 -620m中段拟建方式为:掘进废石运输至-620m中段临时溜井卸至-680m中段,转渣至-680m中段废石卸载坑,经6000t/d主井提升系统提升到井口,通过废石皮带输送到废石堆放点;工作面涌水自流至-620m中段,沿水沟汇入-620m中段通风排水井,经通风排水井汇入-680m中段水泵房(已装备),再扬送到-320m中段水泵房排出地表;2.2.2 -680m中段拟建方式为:掘进废石运输至-680m中段废石卸载坑,经6000t/d主井提升系统提升至井口,6000t/d废石溜破系统和主箕斗井提升系统由招标人负责运营和维护;工作面涌水自流至-680m中段水泵房(已装备),再扬送到-320m中段水泵房排出地表,-620m中段水泵房、-320m中段水泵房由招标人负责运营和维护;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工程量统计汇总表为准。2.3 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45974785.89(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玖拾柒万肆仟柒佰捌拾伍元捌角玖分)(不含税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预算金额下浮10%:人民币41377307.30元(不含税金)。
投标人以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各自自主在成本警示价人民币39078568.01元(预算金额下浮15%)至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之间确定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也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成本警示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4 计划工期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18个月(5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计算工期。无特殊原因,中标人必须从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18个月(54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合格率100%。工程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同时满足《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653-201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GB50641-2010)、《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1036-2014)、《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961-2014)等要求,实施期间新增规范、标准及修订的,执行最新文件。
2.6 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甲供除外)方式计价,投标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工程量统计汇总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当地“人工、材料、机械、各项规费”等施工成本自行核算,科学合理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图内容,按图施工。
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统计汇总表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施工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甲供除外)、包设备采购(甲供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运行维护管理及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工程保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有效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四级或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c.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矿业工程)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承诺在项目部成立后3个月内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已持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其他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3证
(2)五职矿长要求(不含项目经理):1)矿长:须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同时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2)总工程师:须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同时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3)安全副矿长:须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同时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4)生产副矿长:须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同时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5)机电副矿长:须有矿山主体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同时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五职矿长须提供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②提供具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承诺函;③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④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⑤承诺五职矿长在项目部成立后3个月内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已持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五科技术人员要求: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每个专业岗位至少配备1人,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要求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采矿(或地质或测量或机电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五科技术人员须提供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②提供具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承诺函;③提供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的过往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④提供拟在本项目中的任命文件
(4)拟派人员证明材料要求:
①提供拟派人员清单;
②提供上述所有拟派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均需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6个月(2025年3月至8月)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五职矿长、五科人员、专职安全员等人员,在本项目开工后,不得在其他施工项目中兼职,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上述所有拟派人员原则上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直至工程竣工,确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和考核认可,提供承诺函。
⑤“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下发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矿安综【2025】12号文件执行。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工程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业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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