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公司2025年袁家村铁矿生产地质勘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地勘公司2025年袁家村铁矿生产地质勘探 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 1项目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太钢袁家村铁矿 。
2.2服务周期: 90日历天 。
2.3招标范围:
完成生产地质勘探设计的7个地质钻探总共1196米、1个水文孔总共200米、7条槽探总方量1618.05m3,钻探取样598个,槽探刻槽样469个,50个物相分析、50个组合样分析、硫元素分析1067元素、硅元素分析1067元素、50片光薄片加工、50片岩矿鉴定、抽水试验4次等任务,为编制年度生产地质勘探报告提供岩石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任务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数据为准)(如适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数据为准)。
4、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含铁矿石)。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最多只允许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签章件原件扫描上传)。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质勘探单位。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