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地下自卸车采购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地下自卸车采购 (招标编号:CNGZB-2025-1111-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2.2交货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地下自卸车(四驱) | UQ-8 | 台 | 7 | 需矿安证 |
地下自卸车(四驱) | UQ-12 | 台 | 2 | 需矿安证 |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③ 符合最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满足《国家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业绩要求:
须提供近2年内同类产品3个及以上业绩的供货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如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编号。第一次招标失败的项目若重新招标,已缴纳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费用。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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