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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第十四生产系统安全整改附产矿石处置项目正式交易公告

· 2023-07-03

【发稿时间: 2023-07-0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标的名称

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第十四生产系统安全整改附产矿石

标的编号

2023629383001

挂牌价格

26.00元/吨(含税价)

转让标的名称

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第十四生产系统安全整改附产矿石

标的所在地

西村镇

目前现状

待转让

转让资产概况

本次待转让标的为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第十四生产系统安全整改附产矿石资源,为石灰石。总量约为4.98万吨。目前堆放于中铝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内。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元)

评估机构

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对应评估值

19元/吨(含资源税)

评估基准日

2023年5月10日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否 √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是 否 √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及信息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竞价前,须详细了解标的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转让方概况

转让方名称

河南国鑫鼎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园丁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范军辉

注册资本(万元)

5000

经济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1MA9M3HN37T

经营规模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6.00元/吨

注:此价格包含所有税费,不含装车及运输费。

价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预付款为130万元,最终价款以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预付款100万元整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剩余预付款30万元整后合同生效。

2、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出让方指定的账号付款并签订合同,不得拖欠。如未按时支付,出让方有权终止本次竞拍并没收竞拍保证金。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并达成转让方验收要求后无息退还;

2.受让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

3.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时限处置标的物;

4.双方合同签订后,出让方负责协调标的物出场。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及法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00元)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

收款单位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3180114000005713519

行号

402491003016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

公告媒体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标的展示期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

竞价时间

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上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受让方不足两个,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其它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集中查看,过期不候。

联系人(标的展示):温荐忠

联系电话:15538719692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报名方式

1. 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 CA 密钥, 凭CA 密钥登录系统报名(详见 http://www.gyggzyjy.gov.cn 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详见此公告保证金设定一栏,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2. 报名期限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14日17:00

3. 报名流程:注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乙方)-产权业务-竞价报名-按流程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单笔查询(新)-确认报名

资格审查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受让方竞的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转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保证金交退

网络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重要提示:1.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归出让方。)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客服)电话:0371-64576067

竞价须知

第一条 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 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为5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30秒)。竞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价阶梯为0.2元,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 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 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本次公告。本项目竞价为单价竞价,即 元/吨。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 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竞拍结果。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让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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