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发改备案证明【20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建投砂石产业保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南建投砂石产业保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
2.1.2建设地点:保靖县阳朝乡溪洲村
2.1.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矿山项目建设年产能100万吨的砂石骨料开采加工系统。投资建设矿山开采系统、砂石骨料加工系统、运输系统及相关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矿山开采区占地256.57亩,加工区占地74.26亩,总计用地353亩。
2.1.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2工期要求:300日历日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湖南省保靖县溪洲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开采区、加工区、排土场、运输系统、相关配套设施等区域的工程建设,土石方工程以及进场道路(厂区至外部道路)的修建(包括但不限于①土石方开挖、破碎及运输,②场地清表、砍树挖根,③进厂道路及边坡排水沟修建,④其他),矿山开采、骨料加工厂、智能化控制及其配套设施和控制机房等辅助设施的设备、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网络通信、防雷、消防、安防监控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供应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设备相关标准要求。
2.5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文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设备质保期为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从竣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免费保修和免费技术服务不少于2年,运营期所需的设备保修和技术服务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项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2023年1月1日后的成立企业,可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3设计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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