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地热普查探矿权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4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场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镇雄县旧府街道高山地热普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
面积:2.760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4°51′03.440″ 27°22′23.623″
2 104°51′08.513″ 27°22′31.291″
3 104°51′14.944″ 27°22′26.975″
4 104°51′24.533″ 27°22′28.051″
5 104°51′22.305″ 27°22′44.357″
6 104°51′08.565″ 27°22′54.970″
7 104°51′22.761″ 27°23′13.838″
8 104°51′50.986″ 27°22′59.273″
9 104°51′49.867″ 27°22′40.971″
10 104°52′24.345″ 27°22′27.594″
11 104°52′03.518″ 27°21′4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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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程度:出让后按规定勘查
勘查投入要求:在进行勘查作业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展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82.818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