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上半岭金银矿普查项目工程招标 公告
本招标项目 辽宁省本溪上半岭金银矿普查项目工程招标, 招标人为本溪 诚联矿业有限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上半岭金银矿普查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询比竞争性磋商
2.3招标范围及图纸:
勘查矿种:金银矿( 含 脉石英矿、玻璃用石英岩矿、饰面石材花岗岩)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图纸:相关电子版图纸
项目概况:
普查区位于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北大岭 ,距本溪满族自治县直距约19km,行政区划属本溪满族自治县 草河掌 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3°59′21.49″,北纬41°08′29.80″,范围2.1505k ㎡ 。
普查区由 8 个拐点界定,面积 2.1505 k㎡ ,拐点地理坐标详见表1-1。
表1-1 勘查区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
地理坐标 |
|
东经 |
北纬 |
|
1 |
123°59′17.700″ |
41°08′56.013″ |
2 |
123°59′58.077″ |
41°08′55.762″ |
3 |
123°59′57.299″ |
41°07′54.690″ |
4 |
123°59′27.294″ |
41°07′54.943″ |
5 |
123°59′20.194″ |
41°08′02.494″ |
6 |
123°58′51.824″ |
41°08′02.751″ |
7 |
123°59′07.075″ |
41°08′34.926″ |
8 |
123°59′17.381″ |
41°08′34.880″ |
普查区交通较方便,其北约13km有国道G506,西部、东部、南部也有省、市、县级公路通过,并有乡村级公路通往勘查区。
普查区位于辽宁东部中低山区,树木茂密,植被发育,岩石出露较差,地形险峻,一般海拔500~800m,普查区最高山峰为南荒沟顶,海拔958.7m。水系发育,主要河流为甬子峪河由东向西汇入太子河。属中纬度北温带大陆性气候, 平均年降水量 900~1200mm,年平均气温0~10℃,野外地质最佳工作时间为4~11月。
普查区工业主要为采矿业,以开采铁、铜、铅锌、金、银及非金属矿为主。农业以种植玉米、大豆、水稻等为主。
区内供电设施完备,东北电力网为区内各项建设提供充足的能源。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劳动力资源充足,外部建设条件良好。
普查区不在各级各类保护区、敏感区及生态红线范围内,普查区周围只有一处已注销的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位于普查区西南方向约500米,无其他矿业权设置。
2.4本项目招标内容 、 规模详见附件《 技术协议 .pdf》。
本次工作主要 通过对 普查区内金银矿体为主,兼顾脉石英矿、玻璃用石英岩矿、饰面石材花岗岩 的勘查 ,编写 勘探报告、办理地质资料汇交 及 取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的评审备案文件 。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的应当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资证可使用总公司相关资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区域地质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水文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甲级资质, 地质钻探甲级, 测绘资质乙级,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撤销。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 露天、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中型及以上规模固体矿产勘查且在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评审相关业绩 至少2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专家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或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公示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三年内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三年内投标人败诉的勘察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无其他经济纠纷。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 9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地质高级工程师 1 名,地质工程师 2 名;水工工程师1名, 测量 工程师1名; 钻探 工程师 1 名, 技师1名 。
3. 10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勘察设备要求
钻 机1台 、 RTK2个、全站仪2台 、 手持GPS5个,电脑、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若干、车辆 等其他辅助设备
3.1 1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1 月 21 日 至 2025年 01 月 27 日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
文章推荐: